*我們能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謀生嗎?
先生們, 謀生意味著什麼? 是滿足自己的需求, 賺取食物、衣服和住所, 對吧? 如果我們把生活必需品—— 食物、衣服和住所—— 當作心理上壓倒對方的手段、麻煩就來了.
也就是說, 當這些需求, 這些必需品被用來顯示個人的身份和實力時, 生活就會出現麻煩; 從根本上說, 我們的社會是建立在利慾熏心基礎上的, 而不是提供必需品, 必需品被用作互相攀比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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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做出改變, 世界也會改變
不論我們的膚色適中是黑、是白, 還是黃, 我們同屬於人類, 都在遭受苦痛, 滿懷憧憬, 雖內心徬徨, 但仍堅信生活更美好; 也就是說快樂和痛苦並存. 思想從來不分東、西, 是人們根據生活環境人為做了這樣劃分. 愛也不侷限於某個地域, 在某個大陸認為神聖的,到了另一個大陸則被抵制. 劃分人類是為了經濟和剝削的目的. 這不是說所有的個體在性情上沒有區分等等; 個體間有相似之處, 也存在不同. 這點相當明顯, 心裡上是一樣, 對吧?
......至少有些人是不屬於任何特定團體或種族和任何專門的宗教和協會的, 這點何其重要! 他們致力於追求真理, 生動演繹著真正的兄弟情誼. 人, 要擺脫外在財富的負累, 一定要認識到內在的貧窮, 這樣無盡的財富才能滾滾而來. 文化溪流可能就因為幾個人的覺醒而改變行向.
摘自~關係的真諦: 做人、交友、處世/ J. Krishnamurti著